一、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的人员(以下简称持证人);
二、持证人模拟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达到120分。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;
三、必须委托用人单位申请,个人没法申请。找所在公司负责办理居住证积分的人事,人事会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,然后你就可以用你的身份证和密码进行登录(密码可以先由人事设置,然后自己改)。
1、单位为申请人网上审核提交信息后,必须根据网上提示的日期过几个工作日到人才中心受理点递交材料,否则无法受理。因为相关社保等数据要通过人工导入人保局网站,这需要时间。
2、居住证在社区签注后,不能马上进行积分申请,一定要等到社区将相关数据导入人保局网后才可以操作,这需要几天时间。另外,积分的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是同步的。
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有:(注意:个人不能申请积分)
1、人事专员介绍信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)原件及复印件;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代码证磁卡原件;
3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或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
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:点击进入
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
1、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。
2、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。
3、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,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。
4、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《<上海市居住证>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》进行网上注册,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。
5、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,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,并填写《<上海市居住证>积分申请表》(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,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)。
提示: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,申请人领取《上海市居住证》3个工作日后,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。
6、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,审核无误的,打印《<上海市居住证>积分申请表》,并点击“提交申请”按钮。
7、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、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(县)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。
8、如材料齐全,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,并出具收件凭证。
9、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,以学历申请积分的,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,随后进入审核程序。
10、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,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;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,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。
11、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,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(县)人才服务中心领取《<上海市居住证>积分通知书》,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。
12、公司提交审核后,去当地人才中心,提交学历认证材料,然后等待审核通过